2004年8月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法案大观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23名罪犯喜获自考学业证明书
  在省监狱管理局的积极努力下,首批“浙江省自学考试在监服刑人员学业证明书”于日前颁发,23名服刑人员喜获证书。
    我省监狱自1985年开展监内自考工作以来,自考队伍不断壮大,获得毕业资格的服刑人员也逐年增加。然而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,服刑人员只有在刑释一年后方可取得毕业证书。为了促进我省监狱自考工作的发展,调动服刑人员的学习积极性,省监管局积极争取省自考办的支持,决定联合颁发“浙江省自学考试在监服刑人员学业证明书”作为正式毕业证书的替代证明,学业证明书较好地解决了在监服刑人员无法及时获证的难题,在全国也属首创。
  据《浙江新生报》